张家港为标杆,把海宁建成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发表时间: 2014-10-22 来源: 满洲里文明网 字体:[][][] [打印] [关闭]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发言材料之四以张家港为标杆,把海宁建成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上的发言

中共海宁市委书记 林毅

(2014年10月13日)

  今天对于县和县级市来讲,是个历史性的时刻。刚才,中央文明办雒树刚主任作了一个十分深刻的讲话,讲话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深化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战略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对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必将大大激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活力。

  三年前,我们曾来张家港学习城市管理经验;今天再访张家港,对于文明创建的理解又达到新的层次。梁丰社区17座小木屋里市民欢快的笑脸,告诉我们什么是幸福;金塘社区以市民理念培育农民的可喜成果,让我们对张家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了直观感受;市区各种人性化的基础设施,让我们体验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红绿灯和斑马线前有序的交通,让我们看到了市民良好的文明素养。尤其是刚才姚林荣书记和两位市民的发言,让我们深深地感到,张家港市委市政府20年持之以恒抓创建,托起了今天县级城市发展的高度,点燃了市民参与创建的热度,不愧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2000年以来,海宁以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三十名,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列浙江省十强。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创建永远在路上,学习张家港我们还要付出更大努力。我们已经把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力争2017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具体说,抓好抓实六件事:

  一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倒逼低效产能退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二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象化、大众化,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海宁精神,实施最美风尚培育、诚信建设推进、家风家训传承、网络空间清朗等行动,打造城市精神“新坐标”。三是围绕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一批普惠城乡的重点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农村文明向城市文明提档升级。四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推进平原绿化,创建星级美丽乡村,实现城乡环境三年大变样,加快“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五是围绕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打造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现全市农村文化礼堂全覆盖,让文明成为海宁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六是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建设“温暖城市”,深化幸福养老“十养”工程,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提高县域治理能力。针对这六项任务,我们将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常态化创建机制,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办,每天都是创建日;创建投入机制,全额保障创建经费,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进行多元化投入;全民参与机制,发挥市民监督团、海宁义工等志愿者力量,激发市民“爱我海宁我带头”的热情;督查考核机制,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排名,推行创建担当项目主办工作制。

  这次会议明确了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奇葆同志重要批示和树刚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助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狠狠抓、实在干,着力把海宁建成向上向善的幸福家园。

责任编辑: 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