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办〔2018〕67号
关于抓紧做好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
成立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区、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研究制定了《满洲里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实施方案》。为整体推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请各区、各单位务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成立挂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市级抓推进、各相关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资源整合和工作落实。
二、保证进度,有序推进。各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务于2018年12月底前配套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并完成挂牌工作,同时报市文明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文明实践所、站要做到“六有”标准:即有架构、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有制度、有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成立后随即投入运行,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加强联系,及时报送。从2019年1月起,各单位要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市文明办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情况、各牵头单位负责的平台建设情况、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政策保障等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2日前将挂牌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备案表)报市文明办邮箱。
市文明办联系人:尹璐
电话:6262775
邮箱:zyfwgzk@163.com
附件: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备案表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备案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所、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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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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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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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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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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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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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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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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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运行机制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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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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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志愿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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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送邮箱:zyfwg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