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煤公司2名职工荣获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 2021-01-04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525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251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扎煤公司灵东矿职工卢一鸣、灵泉矿职工董浩,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以及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扎煤公司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职工,用劳模的无私奉献鼓舞士气,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让广大职工群众知企情、议企事、谋企兴,进一步激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汇聚合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谷亮彬)

 

 

 

责任编辑: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