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文明单位(标兵)包联小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6-09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满文明委〔2021〕10号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和“复牌”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文明委决定继续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继续开展文明单位(标兵)包联小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二、工作内容

  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包联小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复检要求,主动联系包联小区所在社区,积极配合该小区的承包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包括配合小区的承包单位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志愿服务、创建入户问卷调查;小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和卫生清洁,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卫生死角和楼道墙体小广告等。

  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为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油助力。

  (二)已在满洲里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有承包小区的文明单位,负责原承包小区。未在满洲里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分配承包小区的文明单位请继续按《2020年度全市文明单位自主选择包联小区清单》(附件1)配合小区承包单位开展好包联工作。

  (三)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复检和晋升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文明办邮箱:mzlcjb@163.com。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6234003。

  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全市文明单位自主选择包联小区清单》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印发

 

 

 

 

 

责任编辑: 杨 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