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3-20 来源: 满洲里文明网 字体:[][][] [打印] [关闭]

 

                          满文明办〔2020〕3号

 

  

  全市各区、各单位:

  20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之年,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是职责所在、民心所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避免祭扫带来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巩固抗疫工作成果,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活动目的

  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活动。在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的同时深入挖掘传统节日丰富的文化内涵,持续推进中国传统文化节日振兴工程,通过拓展活动内容和形式,使传统节日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通,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家国情怀。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4月6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把握节日主题。一是以追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设、改革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人物为重点,开展纪念活动。各区、机关工委、团市委、教育局、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及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共青团员、学生等居家观看纪念烈士事迹的影片、纪录片,表达对先烈的感恩怀念,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培养利他精神,激励健康成长。二是开展网上系列活动。全市各单位、社区要组织倡导居民群众向红军烈士公园的56名苏联红军烈士、南区陵园的5名英雄和国德存烈士进行网络祭扫,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追思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感受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积极参与清明节网上祭扫活动,在网上献花、寄语留言。网络文明传播者要积极发挥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开展手机传播活动,通过短信、微信等进行传递。

  (二)传播节日文化。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认真做好阐释、推广和传承工作,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市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家庭祭扫、网络祭扫等简约方式缅怀先人。文化部门要开展节日文化展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讲好清明节故事,弘扬清明节精神内涵,努力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三)丰富节日内涵。妇联、各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积极传承家和万事兴、百善孝为先、积善有余庆、忠厚传家久等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

  (四)培育文明风尚。节日期间要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中倡导“和谐清明,文明过节”的理念,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在街头、社区、林地等处焚烧祭祀用品。广泛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奠、音乐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绿色低碳的祭奠方式,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运用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媒体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群众讨论、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清明节习俗。精心组织公益广告宣传,围绕传统节日主题,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对传统节日进行时代化解读、形象化展示、故事化表达,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教育人。

  (三)各单位请于4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市文明办创建科邮箱:mzlcjb@163.com,联系电话 :0470—6234003。

  此通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