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自测自查工作和报送2019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10-12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闭]

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满洲里建设,力争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有关工作要求,市文明委就做好自测自查工作及报送2019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材料通知如下:

一、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

各创建责任单位、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强常态化创建,保持领导力度不减、机构人员不裁,不做表面文章,驰而不息,持之以恒。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自测自查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对标达标加强自测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注重群众评价,克服形式主义。要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测评内容、测评标准、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实际考察点位及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提前预警,避免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情况出现。市文明委将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督导。

三、报送2019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材料

各创建责任单位、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版)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8版),按照《2019年度文明城市材料上报清单》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并组织专人于1031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测评任务。

此通知

 

附:《2019年度文明城市材料上报清单》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95
责任编辑: 王 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