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办〔2017〕52号
根据自治区《关于申报推荐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的通知》(内文明办发【2017】17号)要求,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择优评选的原则,经市文明办、教育局推荐测评,现将符合推荐条件的2所学校申报自治区文明校园,现予以公示:
满洲里市第三小学
满洲里市第五小学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31日
受理电话:6232768
满洲里市文明办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