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5-23 来源: 满洲里文明网 字体:[][][] [打印] [关闭]

 

满文明办〔201737

 

关于做好“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文明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推动全市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以人文关怀为主题,开展关爱老幼弱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注重项目整合,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增强活动实效,进一步推动形成扶危济困、扶弱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一)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

1、生活照料。经常到空巢老人家中,开展打扫卫生、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除提供必要生活照料外,倡导慈善援助和社会捐助等志愿服务。(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团市委、民政局)

2、心理抚慰。组织招募一批具有心理学知识的志愿者特别是老年大学等单位的老年志愿者,不定期的为空巢老人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民政局、老年大学、卫生局)

3、健康保健。依托医疗机构招募一批医务人员或退休医师,开展健康讲座、保健咨询、义诊等志愿服务。(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民政局、卫生局)

      (二)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制度。各区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并逐级汇总上报,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和教育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妇联)。

  2、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各区、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社会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帮扶,尽力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妇联)

  3、建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机制。各单位、中小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定期聘请和安排专门人员做报告或讲座,有针对性的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心理压力。各中小学校要开设“心理咨询室”或“悄悄话信箱”,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团市委、妇联)。

      (三)开展农民工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会场,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举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主要责任单位:司法局、工会、人社局)

        2、开展农民工健康义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卫生医疗志愿者到市区农民工密集的建筑工地,开展健康义诊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主要责任单位:卫生局、人社局)。

  3、开展农民工就业岗位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主要责任单位:人社局)。

  (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1、加强关爱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普及志愿助残服务知识,营造志愿助残的浓厚氛围。(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文广局、残联、民政局)

  2、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要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残疾预防、教育、就业、扶贫开发、文化体育、法律维权、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元旦、春节和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庆日和重要纪念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残联、民政局)

  3、建设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人才队伍。着眼于建设一支覆盖面较广、素质较高、规模较大、基本适应志愿助残工作需要的志愿助残人才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党员志愿助残”、“社区志愿助残”、“青年志愿助残”、“文化志愿助残”、“法律志愿助残”等志愿助残队伍,提高助残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主要责任单位:各区、机关工委、团市委、文广局、残联、民政局)。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摆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日程,明确分工,周密组织,全力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志愿者队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定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延伸服务、便民服务。要建立健全由文明办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二)入户调查,登记造册。各区要对辖区内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一对一的志愿服务活动,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

     单位要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处邮箱:mzlzhiyuanfuwu@163.com。联系人:尹璐,联系电话:6262775

    此通知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

                                                   

满洲里市文明办                   2017522日印发

 

责任编辑: 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