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明办〔2015〕33号
关于礼遇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
赴海南三亚健康疗养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按照市文明委关于《满洲里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弘扬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好人好报的浓厚氛围,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共享我市发展成果,现将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赴海南三亚疗养基地健康疗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疗养时间15天。
二、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距离大东海6公里,据红沙码头2公里,环境舒适优雅,气候宜人,四季如夏,是疗养的圣地。
三、人员范围:我市历届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已经礼遇过的除外)。
四、费用:往返交通费,疗养基地收费每人每天40元。
五、要求:
1、参加健康疗养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须身体健康,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年龄75周岁以下。报名时需持有健康体检证明(须有乙肝五项、胸透),符合外出疗养条件,同意与本活动组织单位签订异地疗养协议。
2、本次名额2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报名地址:党政办公楼1731室,报名时间:9月16日-9月25日,报名电话:6232768。
3、赴海南三亚健康疗养是市委、市政府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奖励和崇高礼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响应,优先安排交通及补助等费用,确保本单位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享受健康疗养的政治待遇,把好事做好做实。
此通知
满洲里市文明办
2015年9月16日
满洲里市文明办 2015年9月16日印发